各县(区)社科联,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级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雅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决定开展雅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雅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推进雅安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通过社科优秀成果推选,引导、激励我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自觉承担历史使命,紧紧围绕“一区一地引领、两轴三圈联动、县域重点突破、全域协同共兴”区域发展新格局,发挥好“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雅安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推选范围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规定期限内(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的社科类学术专著(含个人的专题论文集)、编著、译著、古籍整理成果、工具书、科普读物;经市级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但被市委、市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的,或被市、厅级及其以上领导批示、采纳的,或直接吸收进市、厅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并出具证明的(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被市委办《领导参阅》、市委政研室《雅安调研》、雅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成果专报》采用编发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已结题的省级及以上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教育系统人文社科项目、市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以及市科技软科学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省级及以上社科系统主题活动采用或获奖成果等。
三、参评成果基本标准
凡参选成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应用价值,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具体规定见附件1《雅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实施细则》)。
四、组织领导
雅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成果推选工作,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选办)负责推选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市推选办设在市社科联。
五、推选程序
本次推选工作程序是:市推选办接受申报;市推选办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在评审的基础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评审各类别表扬项目;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各类别表扬项目;市政府批准、表扬。
六、申报办法
1.申报采用个人、集体、单位申报的方法。申报者填写《雅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份数将其成果原件、复印件和有关纸质申报材料,及成果的电子版本或扫描制作的电子版本、或最终付印的电子版本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本一并打包交至申报处。集体申报须出具集体申报说明。以单位名义申报须经单位领导人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市级单位及在雅安市的大中专院校的作者,在市社科联申报;各区县的作者向所在县区社科联申报后,统一向市社科联申报。
3.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一位作者只可独立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可增报一项;以集体或单位署名的成果,原则上不限申报项数。
4.多人合作的成果,应视贡献大小,经课题组讨论协商,明确5名主研人员,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课题组协商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5.申报时必须在《申报评审表》上写明申报成果所属的学科门类。
6.凡申报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市推选办留档,一律不退还。
七、申报步骤
为保证推选工作的有序进行,市级单位及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驻雅大中专院校的作者向市推选办申报;各县(区)的作者向所在县(区)社科联申报,再由各县(区)社科联向市推选办申报。申报时,请提交成果原件、申报评审表各1份,隐匿作者及单位信息的成果和申报评审表复印件各5份,政治导向审查推荐表1份。
另一并提交成果的Word版或PDF版电子文档或扫描制作的电子版文档、或最终付印的电子版本,申报评审表的Word版电子版本。
八、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6月1日截止。
九、其他
参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无学术不当行为和知识产权纠纷。对在意识形态方面有错误导向的或破坏和谐稳定局面、有违客观公正、有损地方形象的,实行一票否决。市社科联(市推选办)严格按《推选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做好推选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如有不明之事请与市推选办(市社科联)联系。
市推选办地址:雅安市上坝路89号原市政府大楼二楼C201室市社科联。
联系人:杜娟 联系电话:(0835)2852012
附件:1.雅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实施细则
2.雅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申报评审表
3.政治导向审查推荐表
雅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雅安市社科联代章)
2024年2月4日
附件1
雅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推选实施细则
参照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雅安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推进雅安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通过社科优秀成果推选,引导、激励我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自觉承担历史使命,紧紧围绕“一区一地引领、两轴三圈联动、县域重点突破、全域协同共兴”区域发展新格局,发挥好“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雅安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第二章 推选范围
第二条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规定期限内(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的社科类学术专著(含个人的专题论文集)、编著、译著、古籍整理成果、工具书、科普读物;经市级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但被市委、市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的,或被市、厅级及其以上领导批示、采纳的,或直接吸收进市、厅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并出具证明的(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被市委办《领导参阅》、市委政研室《雅安调研》、雅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成果专报》采用编发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已结题的省级及以上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教育系统人文社科项目、市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以及市科技软科学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省级及以上社科系统主题活动采用或获奖成果等。
第三条我市作者与市外作者合作,由我市作者任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并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征得合作者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可以申报参评。
第四条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各类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论文汇编;已申报国家、省部级、市级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的研究成果;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省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或“五个一工程”奖的研究成果等。
第三章 类别及限额
第五条雅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设一类成果、二类成果、三类成果。
第六条一、二、三类共设30项。其中一类成果2项,二类成果8项,三类成果20项。
第四章 推选标准
第七条凡参选成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应用价值,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一类成果:选题有重大意义,对某项学科原有理论或方法有所创新,提出了很重要的新观点,填补了某项学科的空白,学术水平高,对学科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市内外有重大影响。
二类成果:选题有重要意义,对某项学科原有理论或方法有重要的补充和发展,提出了鲜明的新观点,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学科建设有较大的贡献,在市内外有重要影响。
三类成果:选题有意义,对某项学科原有理论或方法有新的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某些新的认识,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对学科建设有一定贡献,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
2.应用研究成果
一类成果:选题为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经过系统周密的调查和研究,有重大的理论与应用价值,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或采用,推动雅安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效果,社会评价高,在市内有重大影响。
二类成果:选题为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经过比较系统周密的调查和研究,有较大的理论与应用价值,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推动雅安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效果,在市内有重要影响。
三类成果:选题有现实意义,经过调查和研究,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分析和解决问题,为党政领导机关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实践中推动雅安经济社会发展起了一定作用。
3.科普读物
一类成果:观点正确,科学性很强,特色鲜明,发行或传播面广,社会评价高,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市内外有重大影响。
二类成果:观点正确,科学性强,新颖生动,社会评价好,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市内外有重要影响。
三类成果:观点正确,科学性强,通俗易懂,受到广大读者好评,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良好作用,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
4.工具书(含资料书)
一类成果:具有很高的学术和应用价值,对学术交流、学术研究起了重要作用,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在市内外有重大影响。
二类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和应用价值,对学术交流、学术研究起了重要作用,得到学术界充分肯定,在市内外有重要影响。
三类成果: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及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的需要,编写的资料内容比较丰富,经过发掘、整理、分析、鉴别,数据准确,编排科学,检索方便,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应用价值,在市内外有一定的影响。
5.古籍整理成果
一类成果:底本恰当,版本齐全,校勘精密,考据精详,立例精当,编纂科学,具有突出的新意和创见,学术价值很高,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在市内外有重要影响。
二类成果:底本恰当,版本全面,征引广博,考据缜密,诠释准确,立例恰当,编纂科学,有较多新意,得到学术界普遍好评,在市内外有重要影响。
三类成果:底本恰当,版本搜集比较齐全,征引比较广博,考据比较审慎,诠释准确,立例恰当,编纂科学,有一定新意,得到学术界好评,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
第五章 申报
第八条申报办法
1.申报采用个人、集体、单位申报的方法。申报者填写《雅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份数将其成果原件、复印件和有关纸质申报材料,及成果的电子版本或扫描制作的电子版本、或最终付印的电子版本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本一并打包交至申报处。集体申报须出具集体申报说明。以单位名义申报须经单位领导人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市级单位及在雅安市的大中专院校的作者,在市社科联申报;各区县的作者向所在县区社科联申报后,统一向市社科联申报。
3.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一位作者只可独立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可增报一项;以集体或单位署名的成果,原则上不限申报项数。
4.多人合作的成果,应视贡献大小,经课题组讨论协商,明确5名主研人员,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课题组协商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5.申报时必须在《申报评审表》上写明申报成果所属的学科门类。
6.凡申报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选办)留档,一律不退还。
第六章 推选程序
第九条推选工作的程序是:资格审查,专家组评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审定和公告,市政府批准、表扬。
1.资格审查
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领导下,市推选办负责对申报成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初审。
2.专家组评审
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聘请一批学术造诣较深,实践经验丰富,有较高知名度,办事认真、公道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评审组根据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下达的建议各类别成果的控制数,按推选标准严格评审。经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凡建议的各类别成果的得票数,均须超过应到会专家的三分之二。评审组在《申报评审表》上签署评审意见,提出建议表扬成果类别。
3.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审定
经专家评审组建议获一、二、三类的成果,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在充分酝酿、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拟获表扬成果及其类别。拟获三类的成果,若无异议视为通过;拟获一、二类的成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投票表决时,到会人员须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获表扬成果得票数须超过实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通过)。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在成果出现较大争议时,有权对成果类别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是专家评审组提出调整意见后,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讨论、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不同类别调整后,不得突破该类别的限额。
4.公告
经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一、二、三类成果,在《雅安日报》上向社会公告。从公告之日起,10天为异议期。在异议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获奖成果及其等级、成果权属等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据实向市推选办投诉,并写明投诉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市推选办对投诉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裁决。
5.表扬
一、二、三类成果,由市政府核准后通报表扬。
第十条回避制度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原则,专家评审组成员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成员均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专家评审组成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成果申报参评者,本人不得担任本次推选评审专家;凡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成员及直系亲属的成果参加评审,在评议该项成果时须退席回避,表决时不参加该项成果的投票。
第七章 纪律
第十一条申报成果作者必须按要求实事求是地申报参评。凡发现参评成果或获奖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者,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取消其推选资格,撤销表扬,追回资助经费;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4年内不准申报推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二条参加推选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掌握推选标准,保证评审质量,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若有徇私舞弊、泄露评审情况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参加该次推选工作的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参加推选工作的人员,不得私自截留参评成果及其相关材料。
第八章 组织领导
第十四条 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雅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推选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经雅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其解释权属于雅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选领导小组。
点击下载:推选申报评审表